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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届毕业生离校前注意事项
2008-6-6 19:23:30 编辑人: 郭园兰老师   阅读次数:

2008届毕业生离校前注意事项

 

一、毕业生离校时须取得的材料

(一)毕业证、学位证: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发放;

(二)毕业时已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或申请回原籍,且已将协议书或回原籍表统一上交到各自学院的毕业学生,除了取得以上两证外,还应取得以下材料:

1、《报到证》: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一般委托各学院辅导员发放);

2、户口迁移证:学校保卫处户籍科发放;

3、组织关系:学生党员必须到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二、毕业生档案的发送与查找

请毕业生在学院将协议书统一交到就业办前仔细、准确填写好自己的档案转寄地址。到单位后,须关心、查询自己的档案是否已转到保管地,如有问题请于20089月份通过电话与本人所在院系的毕业班辅导员联系,过期学校原则上不予帮助毕业生追查档案。

 

三、毕业生办理《报到证》的相关手续

(一)《报到证》初次办理手续

省内毕业生在择业期内初次办理《报到证》时,先到就业办,须提供就业协议书或就业合同原件(回生源地的毕业生需提供回生源地就业的申请书)与毕业证书原件,然后到校就业办开具介绍信或证明。

 

(二)《报到证》遗失补办手续

毕业生自签发《报到证》之日起一年以内遗失的,经本人申请、登报长沙市级(含)以上报纸声明作废,将挂失的报纸交学校审核、盖章后方可重新补办,补发后备注栏内注明“遗失补办  原《报到证》作废”。

  签发一年后遗失《报到证》不予补办,按有关规定,由毕业学校和毕业生调配部门出具证明。(2003年以前毕业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原单位的证明及当年的就业方案表)

  办理遗失补办《报到证》手续均须拿毕业证原件来办理。

 

(三)《报到证》调整改办手续

毕业生在办理改派时先到校就业办,需提供以下材料:毕业生与现用人单位签定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原件毕业生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劳动)关系的证明原《报到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然后,填写好《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改派申请表》并由校就业办专职老师签署意见,最后到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调整改办《报到证》。

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新建西路81号;联系电话:0731-2816665  2816666 ;乘车路线:从师大乘804路、603路、152路至新开铺下车---803A线至七里庙下车往前走50即到(湖南省教育电视台右侧)。

 

四、毕业生报到证的查询

毕业生本人可上“湖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首页,点击“报到证查询”,在“历届毕业生生信息查询”栏中,分别输入毕业生本人的姓名、毕业年份,毕业学校(即湖南师范大学),然后点击“提交”,就可以查到自己办理报到证的情况,也可查找到本人的报到证序列号(即资格审查号也就是协议书编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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