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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离校时应取得哪些材料
2008-5-27 0:13:43 编辑人: 肖仲东   阅读次数:

毕业生离校时取得以下材料:

(一)毕业证、学位证: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发放;

(二)毕业时已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或申请回原籍的学生,除了取得已以上两证外,还应取得以下材料:

  1、派遣《报到证》: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一般委托各学院辅导员)发放;

  2、户口迁移证:学校保卫处户籍科发放;

  3、组织关系:学生党员必须到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4、档案: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凭毕业生的报到证白色通知联转寄档案。到单位后,须关心、查询自己的档案是否已转到保管地,如有问题请通过电话与本人所在院系的毕业班辅导员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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