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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促进200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工作,切实减轻部分高校贫困毕业生的经济负担,长沙市人才服务中心在我省高校迎接毕业生中和发放1000张(暂定)“长沙市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一卡通”。具体发放及使用办法如下:
一、申请发放对象
2008年应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贫困毕业生,要求在校期间政治素质优良、成绩优秀、表现突出。
二、持卡毕业生可享受更好的服务
1、在“就业一卡通”在有效期内,持卡免费参加长沙人才市场主办的各类人才现场招聘会,免费求职建档。
2、在“就业一卡通”在有效期内,持卡毕业生在长沙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档案托管手续可免费2年。
3、在“就业一卡通”在有效期内,持卡毕业生可免费享受长沙市人才服务中心不定期的就业技能培训及职业规划沙龙。
4、在“就业一卡通”在有效期内,毕业生登陆长沙人才网免费注册简历,经本人申请,免费将其简历于长沙人才网首页优秀人才推荐栏展示。
5、在“就业一卡通”在有效期内,持卡毕业生可在《人才周刊》免费发布求职信息。
三、发放流程
1、向有关高校学生就业指导部门发放“就业一卡通”申请表(一式两份)。
2、毕业生通过所在学院(系)推荐。
3、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审定。
4、长沙市人才服务中心备案。
5、学校向毕业生发放“就业一卡通”。
四、2008年“就业一卡通”有效期为2008年5月1日至2009年4月30日。长沙市人才服务中心对办法负责解释。
长沙市人才服务中心
二〇〇八年五月六日
附表: 2008519174757长沙市人才服务中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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