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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事局 洛阳市教育局
关于从全国重点师范院校统招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中招聘教师的公告
为满足我市教育工作需要,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洛阳市人民政府同意,市人事局、教育局决定在全国重点师范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中招聘各学科优秀人才到我市任教,现就招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编制和职位空缺情况,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招聘计划范围内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国统招的重点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三、招聘专业及名额
语文 6人 数学 4 人 英语 6 人 政治 1 人
历史 1 人 地理 2 人 物理 1 人 化学 3 人
生物 1 人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人填写报名表。专家组根据个人所填情况进行审查。
(二)面试
对资格审查合格者,通过答辩等形式进行面试。面试内容以个人介绍基本情况、基本经历、特长为主,通过专家随机提问等方式进行。面试合格后,进入试讲程序。面试成绩得分80分以上者为合格(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试讲
面试合格后,自带高中学科教材,在现行高中教材中随机指定章节,试讲一节 20分钟的微型课。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综合成绩
面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 综合成绩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指标1:1.1 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按《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的体检标准,委托毕业生所在学校医院进行体检。
(六)考核
体检合格后,按招聘指标1:1 的比例,通过学校党组织进行调查,确认学生所填情况属实并无重大违规违纪行为即为合格。
(七)签定就业协议书
考核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和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人员,并签约就业协议书,签约后,5年内不得单方面解除,否则后果自负。聘用后,由洛阳市教育局统一在市区高(完)中安排就业。
(八)聘用人员待遇
确定聘用后,按洛阳市全供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各项待遇。
报名时间:2007年4月2 上午9:00 地 点: 师大就业办五楼会议室
备注:1、公布的招聘名额不是最终数,可以根据应聘人员的情况增加
2、报名地点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望罗老师根据学校的情况和我们提供的电话来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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