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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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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8-2-28
发布人:
河南电台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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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河南省政府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
《意见》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目标任务是: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相对稳定,就业人数和到基层就业人数明显增长。同时,使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得到较为完善的就业服务和基本的社会保障。
河南省政府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要用足、用活、用好代偿助学贷款、基层周转编制、考研考公务员、成人专升本加分、生活补贴方面的优惠政策,不断增强基层对高校毕业生的吸引力。要大胆使用、培养选拔在基层工作中德才兼备、成绩突出的高校毕业生,把他们充实到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要完善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政策,自主创业且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筹经费不足时,可向当地经办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5万元,期限2年,到期后最长可展期2年。另外,今后,国有企事业单位补充新增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通过公开考试择优聘用。政府组织的各类重点建设工程和项目,所需人员要优先录用高校毕业生。
对离校后回到原籍的未就业毕业生,省政府要求各地,要采取综合措施,力争每年底使60%以上返回原籍登记的待就业毕业生能够实现就业,当年未就业的要统一安排就业实习。对回原籍的“零就业”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逐户逐人登记,优先安排进入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给予见习补贴,并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公益性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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