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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鄞州出台新政策 鼓励大学毕业生农村创业
发布时间: 2007-12-20 发布人: 新华网  阅读次数:
    新华网浙江频道9月13日电(郑黎 杨利) 日前,宁波鄞州区出台优惠政策鼓励涉农大学生来鄞州创业,并与省内部分高校进行对接"推销"此项优惠政策。 
  据了解,宁波鄞州区出台的高素质新型农民扶持办法在浙江省属首创。按规定,具有国家承认的涉农类大专 (含)以上学历(其他专业毕业生须经农业技术上岗培训),年龄在40周岁以下,可在宁波鄞州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且达到一定经营规模的创业者 (法人代表、农场场长、承包户主),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按承包面积、经营规模大小,每人每年给予1.6万元至2万元补助,补助资金由区农发基金专项列支,按季发放;享受城镇居民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五项保险。在缴纳的保险费中,除个人应交部分外,其余部分由政府专项资金支付;在农业继续教育、农业项目申报、农业成果审定、技术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该区农业科技人员同等待遇;设立高素质新型农民创业发展基金,鼓励高素质新型农民在该区开展农业创业,并在农业小额贷款担保、农业保险、土地流转等方面提供便利。 

  浙江省农业厅负责人表示,吸引高学历人才发展现代农业是宁波鄞州的一大创举,有利于促进规模经营、完善现代农业经营机制、提升农业科技经营水平和农业综合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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